会展管理:会展扶持政策出台!大力支持“会展+产业”模式
2023年至今本市会展行业迎来了全面复苏。根据初步统计,今年1至9月,全市共举行会议、展览会1217场,同比增长88.7%,参展参会人数52.5万人次,同比增长715.6%。
近期,经市政府批准,市商务局结合“产业第一”工作部署,发布修订后的《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加大对“4+3”支柱性产业相关会展项目、珠港澳会展合作项目、会展宣传推广、人才培养等各方面的奖励,不断加强会展管理,着力打造行业领域会展平台,服务本市实体经济发展。
01优化会展资金分配范围和效率
《实施细则》是在2020年出台的《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的基础之上,结合珠海会展行业发展状况实现修订完善,将会展资金分配范围条款从原来的九款优化重组至五款,将经济贸易类展览会奖励由原先的六项整合成一项,将经济贸易类会议项目奖励由原先的四项整合成一项,进一步提高会展资金的使用效率。
明确指出的会展资金是指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支持会展行业发展的资金,重点用于奖励符合城市特色、产业第一、招商引资工作需求的展览和会议项目,港珠澳会展合作,会展国际认证、人才培养、宣传推广等会展行业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等,采用事后补贴形式及时奖励。
02引导“会展+产业”发展方式
《实施细则》根据经济贸易类展览会项目、会议项目与本地产业发展规划结合的紧密程度,设立1.5、1、0.6三个层次的奖励金额扶持系数,给与政策资金倾斜、优先奖励:
对符合“4+3”支柱性产业及其特色商务(物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货物贸易、服务外包、电商、会展、金融服务)产业类项目给与系数1.5的奖励金额上浮支持,对除“4+3”支柱性产业之外的其他制造业类项目按系数1给予支持,对于其他产业类项目依照系数0.6给予支持。
各届经济贸易类展览会项目、会议项目合计总奖励金额各自不超过180万元(含)、100万元(含),以突出和强化“会展+产业”发展方式的指导,促进会展平台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03优化经济贸易类展览会、会议项目奖励内容与计算标准
经济贸易类展览会项目方面,《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展览会业的发展具体情况,将经济贸易类展奖励划分为4500平方米(含)至9000平方米(含)、9000平方米(不含)至20000平方米(含)、20000平方米(不含)以上等多个扶持区间,有关奖励内容由原有的场租费用、宣传推广费用和标准展位补贴优化为展览面积奖励(展期每平方米奖励8元/天至4元/天不等)和标准展位奖励(每个标准展位奖励500元至420元不等),而且有关奖励标准由高至低设定,以增强对展览会规模和效果的综合考评,以及加大对新创办展览的培育支持,进一步加强本市会展管理。
经济贸易类会议项目方面,《实施细则》重点扶持对我市会展业发展带动效果明显的国际会议、行业和商务会议、“以会带展”项目,同时对会议奖励计算方法进行简化和统一,采用标准化的奖励比例和金额核定,即按综合场租费用、会议场地设计和搭建费用、大会承担的参会嘉宾酒店入住费用的50%给予支持,提升本市会议奖励政策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04鼓励开展会展宣传推广和人才培训活动
《实施细则》鼓励本市会展相关行业商(协)会或重点会展企业组织珠海会展企业抱团参加境外和境内会展业宣传推广、招商推介和市场开拓活动。其中,境外会展抱团宣传活动最高奖励30万元(含),境内会展抱团宣传活动最高奖励25万元(含),《实施细则》还给予参团企业90%的实际展位费奖励,每个企业最高可获得4万元(含)的奖励。
《实施细则》新增加个人培训费的资金支持,鼓励本市会展从业者积极参与注册会展经理(CEM)、注册国际会议经理(CIEP)等高端会展人才专业技能培训,按个人培训费实际支出的90%予以奖励,进一步支持本市会展管理和策划人才的培育工作。
此外,会展资金也支持会展国际认证,符合相关补贴条件的将得到相应的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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